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08号)
2.贵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 “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208号
省市场监管局:
你局 《关于呈请审定贵州省 “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请示》(黔市监呈〔202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 “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 ,由省药品监管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强化药品质量过程监控,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你局要会同省药品监管局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贵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