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行使,我局对《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和《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反馈意见”。邮箱地址:zhzfjdj@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王米霞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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