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化妆品研发创新支持力度,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检院组织对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进行修订,形成《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zpbwh@nidc.org.cn。
附件:1.《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2.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6年11月4日
【附件】
附件1:《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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