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已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基准部分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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