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商务厅 海口海关关于落实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4年第17号)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商务厅 海口海关关于落实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4年第17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05 09:52:01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监管措施,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经国家药监局同意,自2024年9月1日起,海南省开展为期2年的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离岛免税购物便利化的工作要求,省药监局、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等部门就落实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商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商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发布文号 2024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24-09-04 生效日期 2024-09-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监管措施,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经国家药监局同意,自2024年9月1日起,海南省开展为期2年的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离岛免税购物便利化的工作要求,省药监局、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等部门就落实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试点实施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开展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信息收集整理、赋码管理等工作;离岛免税化妆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电子标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海南省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离岛免税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公告》要求实施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四、海口海关负责海南离岛免税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检验工作。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扫描电子标签二维码等方式对进口化妆品的中文标签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整改,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和使用。

五、海南省药品监管、商务、海关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特此通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商务厅

海口海关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地区: 海南 
 标签: 标签 消费者 化妆品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