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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宿食药监保发〔201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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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14 03:06:36  来源: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9
核心提示:保健食品化妆品是与社会大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苏食药监保化〔2014〕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关于全市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宿食药监保发〔2014〕62号
发布日期 2014-04-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qfda.gov.cn/ReadNews.asp?NewsID=15302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局有关处室:
 
  保健食品化妆品是与社会大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苏食药监保化〔2014〕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市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如下:
 
  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的思路是:围绕“安全放心”这一中心任务,以“防范问题发生、主动监控问题、着力解决问题”为牵引,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查办违法案件”为手段,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为主轴,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推进依法监管、科技监管和社会监管,不断提升保化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主要任务和措施如下:
 
  (一)整合监管资源,纵深推进保化品监管体系建设。抓住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在县乡两级配备必要的保化品监管人员,确保事有人做、事有人管,为加强保化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不断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上半年,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档,以经营主体资格、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广告宣传行为等为重点,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更新监管台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与流程,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快速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二)坚持长效治理,探索实践保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方案》及《量化分级评定标准》,坚持“属地管理、公开透明、严格标准、动态监管”的原则,在全市逐步推进保健食品化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注重量化分级数据的综合运用,将量化分级管理与保化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测检验、产品报备以及诚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量化分级结果作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创建和诚信等级确认的基础依据,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加强自律,着力打造形成诚实守信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三)加强源头管理,不断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严把生产环节。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原料采购、内部自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等监管环节监管,开展生产企业定期巡查和飞行检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主渠道。在去年贯彻落实批发连锁企业八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连锁经营行为监管,加强配送中心及所属各个门店的日常管理,全面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连锁经营保健食品的必须由总部统一采购,实施统一管理和统一配送,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保健食品门店制度,建立统一的索证索票电子台帐,及时更新数据,并通过网络系统与各个门店实施信息共享,便于门店和消费者比照查询,每年对门店从业人员实施统一培训。掌控销售主体。全面推行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代理商及其产品报备制度,采取零售终端倒查机制,摸清本地从事保健食品批发商、代理商情况,督促其及时进行身份和产品报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着力构建保健食品全程可溯源机制。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保化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美白、祛斑、祛痘、染发烫发、宣称中草药化妆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加强对批发连锁企业、代理商、专营店、药店、美容美发店所经营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等形式开展保化品宣传销售行为要重点监控。深入查找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安全隐患,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隐患未得到根本治理的,要实施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五)力践科学监管,扎实开展保化品监督抽验工作。根据省局下达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性评价和监督抽验计划,制定和落实好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方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检验和快检筛查技术攻关,做好人员培养、标准索取、对照品准备等各项工作。围绕保化品风险评价、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2次以上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抽验活动,重点突出风险程度较高、流通范围较广、消费量较大以及受到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出批发连锁企业、专营店、美容院、药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样检验,及时发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和信息预警网络,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信息预警和稽查打假工作提供各类科学数据。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做好监测哨点的遴选、推荐和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构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机制。
 
  (六)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保化品社会监管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集中展示保化安全监管动态和治理成果,公布打击保化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典型案例,强化保化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和诚信意识。面向老年人、女性、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采取召开现场会、授课等方式,宣讲问题保化品辨别方法,普及预防知识和健康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力和鉴别力,强化消费者理性消费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保化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3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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