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药械妆监管法律法规关于行政相对人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药监局草拟了《自治区药监局药械妆监管相对人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药械妆监管相对人、公众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并于6月22日前反馈至自治区药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田虎,0771-5773363、黄义,0771-5851065,邮箱:fg@yjj.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文件下载:
自治区药监局药械妆监管相对人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202606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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