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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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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24 04:50:11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8
核心提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四期)。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的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是否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50号),2021年1月1日前已取得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的化妆品,其市场准入过渡期统一设置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述产品可生产、进口、销售。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2025年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已领取或已暂存的预备案号使用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或暂存的预备案号,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提交。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对预备案号进行清理并作废。请各备案人合理安排备案资料提交时间,避免因预备案号被清理造成的损失。

三、2026年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从何时开始?

2026年开展普通化妆品年报时间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此次年报的报送对象为备案时间满一年(即于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已注销或取消备案的产品除外)。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应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按时完成年度报告提交。

逾期未报送的,相关产品将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请备案人及境内责任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履行年报义务。

四、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在何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后进行年报填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登录链接: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首页左下方的“资源文件”中有“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年报功能介绍”的相关视频,可参照视频进行操作。也可查询“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vcLnHsyN0vXCLNmUUYABQ

五、主动注销不再生产的已备案普通化妆品时,注销申请提交失败,该如何处理?

在主动提交注销时若遇系统提示失败,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排查与处理:

1、请先进入备案变更功能界面,检查是否存在尚未提交的暂存申请。如存在相关暂存记录,请先删除该记录。

2、在确保无暂存或未提交的变更后,重新尝试提交产品注销申请。

3、若按上述操作后仍无法成功提交,则可能是系统流程或数据异常,可通过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问题反馈”渠道进行咨询处理。


 地区: 广州市
 标签: 普通化妆品 备案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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