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动态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按时提交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年度报告的提示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按时提交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年度报告的提示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2-05 03:12:58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3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自 2022 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含牙膏)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各化妆品(含牙膏)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企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3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自 2022 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含牙膏)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应当按要求于2026年3月31日前进行年度报告,请相关备案人按时限要求开展报告提交工作。

另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备案的产品不再生产或者进口的,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告取消备案。对于有服务平台权限的备案人,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服务平台主动申请取消备案。对于未在服务平台开通用户权限的备案人,可向承担辖区监管职能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提出取消备案的书面申请,由分局协助完成产品取消备案。

截至2026年3月31日仍未进行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将依法采取取消备案等处置措施。

附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联系方式.doc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化妆品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