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我局将于近期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等34个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等34个事项(详见附件)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
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beijing.gov.cn)企业服务平台办理上述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等34个事项清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等34个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