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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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药监综妆〔2024〕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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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8-15 | 生效日期 | 2024-08-1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附件:1.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2.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3.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审结论表
4.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5.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复审结论表
6.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结论表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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