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17日发布《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2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对未提交符合备案资料要求的3461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和4个进口普通化妆品拟取消备案。
在37号公告规定时间内,部分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未对其拟取消备案产品提出陈述和申辩,现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产品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备案产品清单(分14个市州)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2年第64号公告附件:取消备案产品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