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 (豫药监妆函〔2022〕458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 (豫药监妆函〔2022〕458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30 09:51:51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2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与管理,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决定对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单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药监妆函〔2022〕458号
发布日期 2022-09-27 生效日期 2022-09-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与管理,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决定对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进行动态调整。

经自主申报、综合评定,结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在2021年确认的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基础上,省药监局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新增商城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取消郑州市中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资格。

附件:河南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调整情况表

2022年9月27日

附  件

河南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调整情况表

序号

地市

医疗机构名称

备注

1

郑州

郑州市中医院

取消

2

郑州

郑州市上街区中医院

取消

3

安阳

安阳县中医院

取消

4

新乡

辉县市王志勇中西医门诊诊所

新增

5

焦作

博爱县人民医院

取消

6

焦作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医院

取消

7

焦作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

取消

8

焦作

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

新增

9

许昌

许昌北海医院

取消

10

信阳

商城县人民医院

新增

11

航空港区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港区医院

(原河南省省立医院更名)

新增

 


 地区: 河南 
 标签: 不良反应 化妆品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