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草案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国产普通化妆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3年 第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3年 第7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09 11:33: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3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3〕25号)有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广西药品监管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3年 第7号
发布日期 2023-10-08 截止日期 2023-10-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西
备注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3〕25号)有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广西药品监管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250308146@qq.com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771-5851065,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文件下载:

   2023年 第7号(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修改意见的公告).doc


 地区: 广西 
 标签: 医疗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 化妆品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