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精神,我局印发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现请你局根据《遴选办法》通知辖区内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药品监管局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相关企业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向当地市州市场监管局申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请于3月16日前将初审意见报省药品监管局。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二)产品资格证明:药品注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批件、特殊化妆注册批件等。
(三)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额证明:1.企业或产品过去3年内所获得的设区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证明;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四)其它佐证材料:省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第三数据研报等能够证明企业或产品行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领先优势的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认为其它有助于专家评委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与授牌奖励
省局将于3月23日前组织评审,报省药品(疫苗)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对外发布,适时对获选企业和品种进行授牌和奖励。
四、有关事项
(一)严控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湖南省辖区内设立并取得相关证照,在生物医药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且上一年度无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二)严审申报条件。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遴选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按时申报,对企业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要求申报主体出具相应佐证材料。各项指标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三)严查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可查,若有虚假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级初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把关,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不予审核通过。
联 系 人:蔡同继
联系电话:0731-88633378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3年3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