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二噁烷(化学名称:1,4-二氧杂环己环)为化妆品禁用组分,但由于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原因,该物质有可能随原料带入化妆品中。
为加强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机构对化妆品中二噁烷的安全性进行了风险评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定,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化妆品中二噁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mg/kg。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分享:
|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2年第4号 | |
---|---|---|---|
发布日期 | 2012-02-06 | 生效日期 | 2012-02-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限量相关 |
备注 | 暂无 |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