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19 09:38:37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2
核心提示: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研若(福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4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生效日期 2024-06-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研若(福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4〕 第 4号福建省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xls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