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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2023年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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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21 10:48:59  来源: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57
核心提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3年第64号)。公告期内,相关化妆品备案人或其境内责任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发布单位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3年 第15号
发布日期 2023-12-20 生效日期 2023-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3年第64号)。公告期内,相关化妆品备案人或其境内责任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现依法对我省未按规定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进口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予以取消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北省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进口普通化妆品清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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