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2〕13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2〕130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1 11:46:59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73
核心提示:深圳市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单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通告〔2022〕130号
发布日期 2022-08-30 生效日期 2022-08-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2022年第30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理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22〕214号)等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8月9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2〕118号)。上述《通告》公示期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现公示期已届满,对期间未收到异议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我局按有关要求取消在规定期限内(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的我市备案产品(产品清单见附件)。

上述相关化妆品备案人不服产品被取消备案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期间,取消备案不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单.pdf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