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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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22年第1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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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2-29 | 生效日期 | 2023-03-01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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