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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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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28 10:02:42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浏览次数:4739
核心提示:为落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和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工作,我中心研究起草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lilan@cdr-adr.org.cn,并注明邮件主题“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5 截止日期 2022-12-0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落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和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工作,我中心研究起草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lilan@cdr-adr.org.cn,并注明邮件主题“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意见”。

附件: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地区: 中国 
 标签: 备案人 注册人 不良反应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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