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取消进口化妆品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2012年第39号公告)

关于取消进口化妆品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2012年第39号公告)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5-19 11:18:52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4023
核心提示: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3号)的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不再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2年第39号
发布日期 2012-03-14 生效日期 2012-03-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进出口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2/201203/t20120316_239027.htm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3号)的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不再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