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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苏食药监保〔2010〕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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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2 06:09:09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56
核心提示:年,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一步实施严格监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性工作意见,有力促进了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为全面了解我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工作成效,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制定2011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做好2010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保〔2010〕313号
发布日期 2010-1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0年,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一步实施严格监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性工作意见,有力促进了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为全面了解我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工作成效,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制定2011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做好2010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按照总结提纲(见附件1)要求,提供年度总结材料,相关数据以最新掌握数据为准,需注明截止日期。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已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的,工作总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报送;未移交的地区,仍由卫生部门负责报送。

  三、原部署的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见苏食药监保〔2010〕187号文)和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见苏食药监保〔2010〕223号文)有关报表未上报的地区,请认真做好补报工作。近期,省局将对部分地区开展督查,确保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各项任务。

  四、总结报告及相关报表(见附件2、3)以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请于11月2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祝伦平、罗晓,电话(传真):025~83273730,83273697,电子信箱:zhulp@jsfda.gov.cn。

  附件:1.      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报告提纲.doc
          2.      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_7031.doc
          3.      2010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报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评估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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