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桂药监规〔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06-11
生效日期:2024-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04-01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废止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桂药监规〔2026〕1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已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