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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的通知
2026-06-10 08:02  点击:59
发布单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6-06-03
截止日期:2026-07-04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进一步健全全省化妆品生产环节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规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流程、处置措施和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确保监管执法合法、规范、公正、公平。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6年7月4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t001@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的意见反馈”。

   山东省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docx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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