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裁量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河北省药品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syjjfgsp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河北省药品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联系电话:0311-83720037
附件: 河北省药品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