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我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省产业、监管实际,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指南》,现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6年2月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t001@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个性化服务试点的意见反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附件1 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指南征求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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