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起草了《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 114943545@qq.com
2.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