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做好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编制等工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拟了《北京市化妆品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15室 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北京市化妆品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83560780
4.电话:010-8397947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