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草案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国产普通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其他草案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检定所关于征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意见的通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检定所关于征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意见的通知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26 04:06:59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浏览次数:960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要求,我院组织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1)《<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内容对照表》(附件2)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附件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6 截止日期 2021-02-1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要求,我院组织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1)《<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内容对照表》(附件2)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附件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均可就上述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二、征集方式
 
    请在本网页下载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同时,务必寄送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化妆品检定所安全评价室收,电话010-67095881。
 
    三、截止时间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化妆品检定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原料 检定 化妆品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