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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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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12 03:49: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4655
核心提示: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 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发布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许[2010]438号
发布日期 2010-11-02 生效日期 2010-11-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   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   三乙醇胺鉴别试验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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