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的涉及药监职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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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