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赣药监法〔2020〕9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3日前反馈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联系人:肖会友;联系电话:0791-88178572;邮箱:sjfazh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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