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公平公正药品监管法治环境,全面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完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起草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件公开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7日,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lsyjfgc@163.com,标题请注明“首违不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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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的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的通知.doc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