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为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773728277@qq.com。个人意见请署名并留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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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