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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25年)
2025-03-21 11:15  点击:50
发布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3-19
生效日期:2025-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决定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规定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赣药监规〔2023〕1号)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33件继续有效,5件予以修改,15件宣布废止。清理结果已经省药监局2025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3件).doc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5件).doc

   3.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5件).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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