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文字实录
2021-05-26 08:42  点击:3251

5月25日上午,省药品监管局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本次发布会,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20-2021年度》相关情况。

今年已是第7年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首次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在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社会共识、共治安全风险上,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后又迈出重要一步。

相关负责人

记者:省药监局自创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模式以来,今年已是第7年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请问可以简要介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模式吗?

答:我局从2013年开始引入风险管理国际标准(ISO31000 2009),在监管中创新,在创新中监管,到2015年,基本完成了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心、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新模式的构建,确立了政府主导风险管理、市场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治理结构;形成了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为基石的化妆品安全风险治理模式。2013年以来,广东省局以风险管理为指导理念,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技术机构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锁定关键风险,精准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企业履行好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控好化妆品安全风险,引导社会各界共同管治安全风险,有效实现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的社会治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我们注意到广东省局近年来一直在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请问整治效果如何?是否还会继续坚持下去?

答:非法添加行为是“四非”中的“害群之马”,危害最大且变幻莫测,属于科技造假,常规手段难以奏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化妆品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同时明确了化妆品禁用组分。2013年以来,广东省局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范围基本覆盖所有化妆品种类,最终锁定祛痘、祛斑美白、面膜类化妆品非法添加为关键风险,连续进行监测,并作为每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的非法添加监督抽检靶向命中率高达近47%到去年不到5%,说明市场上已经越来越难发现非法添加产品。但是,尽管相关技术规范明令禁止,但仍有不法企业在化妆品中擅自添加激素、抗生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给消费者用妆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在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的当下,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的手段繁多且隐蔽,对监管工作带来挑战,我们仍然会继续加大力度继续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相信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与30年前的旧条例相比,新条例对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非法添加行为属于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还可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和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条例极大地提升了法律震慑力,相信随着监管部门继续加大打击非法添加力度,非法添加态势一定会得到遏制。

记者:全国各级监管部门都在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请问广东省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广东省局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2019年就开始组织全省各地市局对辖区内驻留类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母婴用品专卖店和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加强监督检查;2020年,组织开展了儿童化妆品线上线下评价性监督性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风险动态,对风险监测发现的所有问题产品全部组织开展专项飞行检查;2021年,我局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儿童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解决儿童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管控源头风险,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省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96家,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2584家,检查商场1446家,检查其他化妆品经营者2692家,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不规范;部分经营企业销售未备案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及票证不规范等。全省备案后监督检查化妆品4462个,其中监督检查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品种452批次,发现问题产品45个,已监督抽检93批次,正在检验中。我省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坚持“打击一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检查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集中力量,快速处置,从重处罚,及时宣传,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更好发挥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2019年,全省监督检查187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对34家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2020年,全省共飞行检查婴幼儿护肤类化妆品生产企业61家次,对21家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对6家企业立案查处,对2家企业责令停产停业。2021年3月吊销了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截止2021年5月21日,责令22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改,立案查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10家,罚没款总金额11万元,处罚到人案件有5件,对责任人罚款总金额1万元。

记者:我们看到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多年来在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你们认为应该怎样正确解读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答:化妆品总体相对安全但没有零风险,风险管理人人有责。风险监测信息是公共信息,消费者只有知道风险所在才能参与风险防范,因此,我们选择了最大限度的如实公开共享并认为这是义务所在,也希望、也相信媒体朋友们能够引导消费者、从业者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积极防范风险,而不是在风险面前惊慌失措、引发更大的心理风险。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理性成熟,我们才能走得更快更远。

中国已经快速进入了美丽时代,美丽风险也急匆匆地伴随而来,美丽的安全保障已经时不我待。但是,与飞速发展的需求、层出不穷的业态、变幻莫测的风险相比,化妆品的法规标准需要更完善、生产经营主体需要更规范、违法行为需要更严打、消费行为需要更成熟、社会行为需要更理性,当然,监管更是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持续快速跟进、改进。我局在努力、在探索、在作为,我们一定会与时俱进,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勇于依法担当,不辱保障使命,努力呵护美丽时代、防范美丽风险,为中国梦增添美丽平安华彩!

记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配套法规文件也在不断发布,请问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该怎样来适应当下化妆品监管形势?

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化妆品监督管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也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化妆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为走出一条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符合中国特色的化妆品监管道路提供法律支撑。对于广大化妆品企业来说,要加强对化妆品法规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法规的相关要求,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2021-05-25 10:00:00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关于药品GMP、GSP和化妆品备案对外咨询有关事宜的通知
上一篇: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网络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晋药监办〔202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