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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
2025-12-26 09:16  点击:113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5-12-25
截止日期:2026-01-25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于2025年11月20日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于2025年11月21日公布。为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药品监管领域特性及我省实际,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2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zhzfjdj@126.com。

联系电话:0451—87591822。

附件:   1.《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修订稿)》

   2.《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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