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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及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的通知
2024-05-30 13:49  点击:295
发布单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4-05-28
截止日期:2024-06-13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规范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药监法〔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起草了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13日前通过在线提交、传真、信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政策法规处。感谢您的热心参与!

联系人:陈为钻,电话:0591-87271139

传真:0591-87536625

邮箱:chenweizuan@fjmpa.cn

附件:   《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福建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福建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福建省化妆品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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