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用期2年已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文件内容不作修改,并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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