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filemtime(): stat failed for /data/lawcos/file/docx/217581.doc in /data/lawcos/module/article/down.inc.php on line 18
Print

化妆品中文标签使用的文字有哪些要求?

化妆品标签是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的主要途径,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国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符号的,应当在产品同一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进行解释说明。

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在外文原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其中文标签的标注应当符合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