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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意见的通知
2023-06-12 16:44  点击:4552
发布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3-06-12
截止日期:2023-07-15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我院组织制定了《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等7个试验方法(见附件1-7),并对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拟将其纳入禁用原料目录(见附件8)。以上试验方法及禁用原料目录更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bwh@nifdc.org.cn。

附件:   1.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2.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3.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4.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5.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6.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级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7.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8.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增补表.docx

   9.意见反馈表.xls

中检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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