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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5-09 09:12  点击:225
发布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3-05-08
截止日期:2023-06-09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省依法行政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3〕1号)的要求,省药监局修订了《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9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电话:0551-62999233;邮政编码:230051;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电子邮箱:824801267@qq.com

附件   1.《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对照表.doc

   3.《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说明.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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