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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领域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黑药监化〔2022〕272号)
2022-12-16 09:34  点击:15003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黑药监化〔2022〕272号
发布日期:2022-12-15
截止日期:2022-12-28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化妆品安全监管,健全化妆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促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化妆品安全专家库方案》(黑药监化〔2022〕271号)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化妆品安全专家,组建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技术审评、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评价、检验检测、功效评价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专家人数不超过11人。遴选范围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药品监管机构和医院等单位,涉及化妆品安全监管、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检测、毒理、理化、皮肤科学、化学、生物制药、安全风险评估、功效评价、化妆品包装材料、法规标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有关化妆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具备药学、医学、化工、生物工程等化妆品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或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在化妆品安全监管、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毒理、理化、皮肤科学、化学、生物制药、安全风险评估、功效评价、化妆品包装材料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六)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推荐方式

推荐专家截止日期为202年12月28日。请各有关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被推荐专家的《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在专业领域内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论文、科技成果等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签字盖章纸质版《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报送(邮寄)至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王耀博,电话:0451-88313163,18646319961

电子邮箱:916568207@qq.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附件: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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