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 (2024年第50号)
2024-04-23 09:00  点击:159
发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24年第50号
发布日期:2024-04-22
生效日期:2024-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简称《导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制定了《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

二、鉴于化妆品研发需要一定周期,为了避免企业研发资源重复投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导则》

要求的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22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政策解读
上一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