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核查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徐市监人〔2023〕4号)
2023-01-14 10:02  点击:4819
发布单位: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徐市监人〔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1-13
生效日期:2023-01-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抽查问题产品处置的通知》(苏药监办妆〔2022〕196号)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备案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行政审批处负责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核工作;

市检验检测中心在行政审批处指导下具体承担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及资料审核(技术核查)工作;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处负责经营环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检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的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8号)
上一篇: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3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