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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于化妆品进行全部成分标识的标识方法 》
2001-03-06 14:25  点击:1697
发布单位:日本厚生劳动省
发布文号:医药监麻发第220号 医药审发第163号
发布日期:2001-03-06
生效日期:2001-03-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标签标识
备注:该法规规定了日本化妆品成分的标示事项及相关的标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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