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豫药监法〔2024〕56号
发布日期:2024-08-06
生效日期:2024-08-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
《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