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渝药监〔2025〕19号
发布日期:2025-10-31
生效日期:2025-10-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检查局、市食药检院、市药审中心、市药品监测中心、重庆器械检验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现印发《重庆市“两品一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