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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2025年 第10号)
2025-09-19 17:12  点击:308
发布单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25年 第10号
发布日期:2025-09-19
生效日期:2025-09-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对蔻域逆时光多效眼霜等180个普通化妆品(见附件1)取消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对上述拟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后1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参考格式见附件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咨询电话:028-86785261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220办公室(邮编:610017)

特此通告。

附件:   1 四川省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清单.pdf

   2 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docx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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